近日,绥芬河市交警大队组织民警在全市开展新学期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隐患清零行动,全力清零我市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隐患。
在检查过程中,坚决做到见车见人,民警以前期检查登记台帐为基础,仔细核对、检查校车驾驶员的驾驶资格和车辆的安全性能,对信息有变动的及时更新台帐,并告知幼儿园安全负责人要提前告知大队更换驾驶人员信息,经交警大队核查具备校车驾驶资格后方可聘用。在车辆检查中,民警重点对车辆配备安全带、消防器材、安全锤等安全设施和标志标牌进行了检查。检查中要求各相关单位,明确校车管理责任,坚决杜绝租用拼装车、报废车接送学生,严禁接送学生车辆超载、超速。
本次检查共出动警力39人次,警车12台次,走访幼儿园12所,检查校车13辆,签订《校车安全责任书》1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