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是关乎老百姓生活的民生大事。明年1月1日,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统一自然也成为人们关心的话题之一。那么,什么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统一,医保制度统一后将有哪些变化?记者采访了市医保局负责人,为读者解读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统一的具体实施办法。
此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的人员包括:未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在校学生、儿童、新生儿;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以及未在户籍所在地参保,且有我市居住证的外地户籍居民。
实际上,城镇居民医保的筹资和职工医保也有所不同,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总体上低于职工医保,在个人缴费基础上政府给予适当补贴,所以其享受的待遇也较职工医保要低。因此本次医保新政受益的人群主要就是城镇无工作人群和农村居民。
医保局负责人特别强调,本次医保新政针对的是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并不针对职工医保。当下的职工医保主要由职工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所构成,这部分不在本次新政调整的范围之内。另外,农民工和自由职业者将参加职工医保,也不受此影响。
住院后,医保可以支付多少、去外地看病怎么办理手续、长期在外地居住人员住院医疗费怎么报销?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医药费用。政策范围内在我市二级医院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0%。具体要根据特定人群和定点医疗机构的等级来划分。参保人员因病情转到外地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由定点医疗机构提出转院意见,到医保局备案。
长期在外地居住,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提前到医保局办理备案,在居住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与在本地一致。没有办理备案手续的,每次住院费用个人先自负1500元,1500元以上费用报销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