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尹金蝉 摄)
为进一步整顿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10月26日下午,绥芬河市在职教中心举行2018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689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考试。
考试围绕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必须掌握的综合法律知识,包括《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宪法修正案》《黑龙江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考试试卷分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名词解释、简答题、案例分析六个部分,分值为100分,60分及格,答题时间为2个小时。
据了解,参加考试人员为全市范围内已经取得有效行政执法证件,并按照《绥芬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芬河市2018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参加培训的执法人员。
本次考试不合格或未参加本次考试的执法人员,可以补考一次,以补考成绩作为最终考试成绩。考试结果将在市政府网站公布。
市委副书记王永平,副市长、市公安局长王乐刚在考场巡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