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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路口岸景区门票价格方案及对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采纳情况的公告
日期:2018年11月14日

  绥芬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8年11月13日组织召开了绥芬河公路口岸景区门票价格定价听证会。听证会参加人的构成和比例符合规定,听证会参加人的发言记录均经本人审阅并签字确认,听证会参加人一致同意公路口岸景区门票价格定价方案,听证结果合法有效。

  依据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黑价经[2011]50号)文件规定,结合听证会意见,经政府研究决定,自2018年11月20日起执行公路口岸门票价格政策。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路口岸景区门票价格的决定:

  成人门票价格:50元/人.次。半价优惠门票价格:25元/人.次。

  优惠措施:对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的儿童,6周岁(含6周岁)以下儿童、65周岁(含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残疾人(含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现役军人(含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凭有效证件,实行免门票优惠;对6周岁(不含6周岁)-18周岁(含18周岁)的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60周岁(含60周岁)-65周岁(不含65周岁)的老年人凭有效证件,实行门票半价优惠。

  二、对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一)采纳景区景点可以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旅行社团体优惠价格的建议。

  (二)采纳景区景点为方便当地居民日常休闲锻炼,可以依据经营状况自行制定年票、季票、月票等优惠政策的建议。

  (三)不予采纳季节性浮动价格的意见。口岸景区突出的是口岸特色,季节影响不大,因此不予采纳。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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