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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日期:2018年12月26日

2018年6月20日郭炳勇等36名劳动者投诉绥芬河市涛宇经贸有限公司拖欠其工资40余万元,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部门调查绥芬河市涛宇经贸有限公司拖欠劳动者80人30余万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部门于2018年8月27日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绥人社监令字(2018)第008号,责令其支付工资,该单位逾期未履行并不配合相关调查,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根据《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制度》规定,将绥芬河市涛宇经贸有限公司列为黑名单,特此公示。

绥芬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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