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敬国同志
李敬国,男,汉族,研究生文化,1963年2月出生,1979年5月参加工作,198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曾任黑龙江省委办公厅机要培训学校学员、中共鸡东县委办公室机要组机要译电员。
1985年6月任中共鸡东县委办公室机要组组长(副科级)
1987年12月任东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其间:1987年9月-1990年6月在黑龙江省委党校党政干部专业大专班学习)
1990年10月任中共东宁县委办公室保密员
1991年5月任东宁县保密局副局长
1993年3月任共青团东宁县委书记(正科级)
1995年3月任东宁县金厂乡党委书记
1997年10月任东宁县政府副县长
1998年10月任东宁县政府助理调研员(副处级)(其间:1998年3月--2001年1月在黑龙江省委党校中文专业本科班学习)
2001年12月任中共东宁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其间:2005年3月-2008年1月在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06年12月任东宁县政府副县长
2009年12月任中共东宁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2011年12月当选为东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正处级)
2016年1月当选为东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8年11月任绥芬河市政协党组书记、政协主席(人选)
2019年1月3日,当选为政协绥芬河市第十届委员会委员
2019年1月6日,当选为政协绥芬河市第十届委员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