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文强养殖专业合作社等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附后):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绥芬河市文强养殖专业合作社等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连续超过两年未开展经营活动,涉嫌违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我局拟对绥芬河市文强养殖专业合作社等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具体名单附后)做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第六条、第八条的规定,绥芬河市文强养殖专业合作社等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如对我局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有异议,可要求举行听证,申请举行听证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李敏香 联系电话:0453-5753329
附:拟吊销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
绥芬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13日
拟吊销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
1.绥芬河市文强养殖专业合作社 绥市监吊听字【2019】001号
2.绥芬河市绿程峰养殖专业合作社 绥市监吊听字【2019】002号
3.绥芬河众合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 绥市监吊听字【2019】003号
4.绥芬河市建华生猪养殖专业合作 绥市监吊听字【2019】004号
5.绥芬河市腾飞养殖专业合作社 绥市监吊听字【2019】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