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记者从绥芬河市自然资源局获悉,我市林地、草原、湿地和自然保护地内违建别墅、庄园清理整治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就绪,截至目前,共清查出林地违法建筑21处,违建建筑面积8098平方米,违建占地面积11公顷。
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的要求,我市迅速行动,成立了由纪委监委、自然资源局、两镇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全面清理占用林地、草地、湿地的违建房屋。调查组工作人员将对违建房屋总体情况、数量、违法情形等问题,逐一进行分类造册,并对当事人违建房屋的信息作进一步核实,细化“一栋一档”,对清查出的问题逐一研判,向违法建筑发布拆除通告,督促违建单位和个人主动配合整治行动,以确保按期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清理的违建房屋包括: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违建房屋;虽有相关审批手续,但应当经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审核同意而未审核的违建房屋;以其他名义取得林业和草原部门审核同意,但改变用途的违建房屋,以及其他类型的违建房屋。
当前,我市违建整治调查核实工作接近尾声,21处林地违法建筑均已主动提供有关证照和资料,有一栋违法建筑已签订自拆协议。下一步,联合调查组将加大对林地违法建筑的整治力度,对4月6日前主动拆除违建的单位和个人,将酌情从轻处罚;逾期未拆除的,将依法强制拆除并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