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绥芬河镇联合城管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依法拆除了东山垃圾场南侧、原前进村果树地内一处私搭乱建。

此处私搭乱建有一座房屋和一排砖混结构棚子。当天下午,记者在现场看到,工作人员将棚内物品清空,利用撬棍拆掉棚子的彩钢顶。

据了解,违建砖混结构棚子100平方米,房屋110平方米。由于违建相对人年事已高,自行拆除有难度,且认识到私搭乱建造成的危害,主动配合拆除工作。考虑到违建相对人的实际情况,工作人员尽量避免破坏性拆除,首先出动10余人,人工拆除顶棚,以减少损失。

绥芬河镇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动用机械对违建构筑物主体进行拆除,预计将在3天内将此处私搭乱建彻底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