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在实施“百户工业企业成长计划”中,以12项实际举措,鼓励、培育、扶持、保障具有发展潜力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迈上新台阶。
给予重点扶持
对“百户工业企业”,执行《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
提供义务教育入学指标。在选定为百户工企的次年起3年内,对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2000万元、1亿元、3亿元的企业,市教育部门分别提供起始年级2个、5个、10个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入学指标,非起始年级有学额情况下提供2个、5个、10个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入学指标。
优化发展环境
降低成本减轻负担。严格执行省和牡丹江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细则,坚决贯彻执行近年来中央、省和牡丹江市有关行政性收费的惠企政策,加大涉企经营服务型收费清理规范力度,重点督促铁路部门解决铁路装运公司收费过高问题,推动以招投标方式或允许企业自建装运公司开展业务。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电力直接交易政策,积极组织园区内企业和区外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大用户电力直接交易。
改革体制创新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五个有利于”要求,破除中阻梗和不作为乱作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营造守约践诺的诚信环境,为企业提供合法合规高效便捷的政务“绿色通道”服务。
强化政策有效供给。落实国家、省和牡丹江市扶持企业的财政、税收优惠扶持政策,保证“百户工业企业”及时享受政策。针对企业实际需求,加强政策宣传解读,让企业及时了解、掌握、运用。
着力化解融资瓶颈。协调相关金融机构,对遇到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通过减费让利、债务重组等方式缓解资金紧张问题,避免“一刀切”式的抽贷、限贷、停贷。
强化要素保障
强化产业用地空间保障。在不违反国家供地政策的前提下,对“百户工业企业”,优先保障用地供应。在符合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和消防安全的前提下,企业可申请依照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适当提高或降低容积率和建筑密度。
强化资金保障。发挥“贷款周转金”作用,鼓励暂时困难但具有较好发展前景的公司,与债权银行等机构合作,开展市场化债转股。
能源资源保障。将“百户工业企业”列入重点保用企业名单,优化资源配置,鼓励企业科学、清洁、节约使用能源,优先保障企业用电、用水、用油、用气。
人才服务保障。编纂企业产业技能人员需求目录,帮助引进各类人才,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鼓励企业创新
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提升品牌质量。鼓励工业企业加大创新力度,加大研发投入,引导技术改造和智能化升级。推动企业品牌质量提升,争创知名品牌,提升产业层次、产品质量和企业形象,扩大自主品牌知名度,完善质量诚信体系。
支持分工协作
鼓励企业进行联盟合作,抱团发展,组建行业协会或产业联盟,支持建设公共技术研发平台、产品设计中心、检测认证中心等,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行业协会举办各类高端会展,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重点展会,拓展市场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