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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与30家商贸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日期:2017年6月23日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商务局与30家商贸企业于6月20日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

根据《绥芬河市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龙江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商务局向30家商贸企业、宾馆、加油站宣讲了《安全生产法》,组织企业相关负责人观看了消防警示教育片,让企业家们深刻认识到,安全无小事,安全重于泰山。

我市重点商贸企业青云市场、青云超市、吉利大厦等企业的负责人表示,将与职工深入交流,就本企业的消防安全问题开展座谈,使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安全理念和安全素质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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