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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加大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力度,推进全市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市纪委决定在全市开展集中整治有关部门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违纪问题,重点围绕以下群众反映强烈的四方面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一是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公职人员在办理各类行政许可,房地产开发和建筑企业资质认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房屋产权交易、抵押等业务过程中,为社会中介人员揽业务、办快件、违规操作,谋取利益或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二是在公安交管部门,民警(辅警)在办理机动车辆登记、检验,办理驾驶证、违法处罚,事故处理等业务过程中,与社会中介人员相互勾结,暗箱操作、弄虚作假、滥用职权,谋取利益或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三是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职人员在办理工商登记等业务过程中,通过刁难、暗示、推荐、指定等方式,帮助有利益关联的社会中介人员进行有偿代理,谋取利益或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四是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公职人员在办理社会保险、就业服务等业务过程中,与社会中介人员相互勾结,弄虚作假,违规操作,谋取利益或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提供有关问题线索。
举报电话:0453-12388;
举报信箱:jjwxfs@126.com
中共绥芬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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