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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绥芬河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姜广峰,荣获“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这是目前我市唯一一次获得法官领域的最高荣誉。
姜广峰生于1973年1月,2004年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2006年考入绥芬河市人民法院,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他忠实履行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11年,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无论是办案数量还是质量以及年终考评,在全院审判员当中,都名列第一。还连年被省高院和牡丹江中院评为调解能手、办案标兵、金桂兰式优秀法官,多次被绥芬河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个人、劳动模范和优秀公务员等,并荣记个人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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