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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申请人户籍所在社区、镇政府或所在工作单位初步审核及我局二次审核,下列家庭符合国家及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规定拟纳入保障,现对其进行公示:
姓名
身份证号
家庭人口
基本情况
曲志强
2310241993****0033
1
公安局
赵迎春
2310241950****5517
1
三合林
夏建华
2321281977****1287
2
阜华社区
王新丽
2310241967****0089
2
铁西社区
李瑞娟
2310811975****0220
3
建西社区
张春艳
2310241966****0024
1
新兴社区
王勇强
2310811990****0610
4
新华社区
徐庆武
2310811950****0218
4
山城社区
公示期:15天,自2018年5月23日――2018年6月7日止。
举报电话:3962936
绥芬河市房产管理局
201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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