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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绥芬河市发展和改革局拟于近期召开制定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定价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这次听证会的听证项目为:绥芬河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旁听人员和新闻媒体的名额、产生方式及报名办法:
1.听证会参加人共15人:
消费者10人,采取自愿报名,随机抽选,或委托两镇、消费者协会推荐;
经营者、与本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2人,采取自愿报名,随机抽选,或委托绥芬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推荐;
政府相关部门及专家学者3人,由市发展和改革局聘请。
2.听证会设旁听席3人,通过电话报名,按先后顺序选取,额满为止。市发展和改革局报名电话为3988301,报名时间截至4月24日(每天8:30—11:30、13:30—17:00)。
3.申请采访听证会的新闻记者,向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和收费管理科报名。报名电话为3988301,报名时间截至4月24日(每天8:30—11:30、13:30—17:00)。
三、定价听证方案连同听证会的其他事项,将按照《黑龙江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在听证会举行15日前向社会发布。
绥芬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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